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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 機關辦理天數:28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由相關單位核定
訂購資訊
應備資料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1、護照正本
【護照效期需6個月以上,且需簽名】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兩吋彩色白底六個月內近照兩張
【背面簽寫姓名】
4、 邀請函正本2份(不接受彩色影印)
【需經【阿爾及利亞A.P.C 機構認證】 須於邀函製做日期兩個月內送件 (背面需另蓋上台灣公司大小章,並註明台灣公司名稱, 保人姓名與職稱【以英文繕打】,保人需簽名,請先提共給OP確認。】
5、阿爾及利亞廠商發出的特定格式擔保信正本 經【A.P.C 機構認証】(不接受彩色影印)
6、確認的訂位紀錄
【入境日需正確】
7、.台灣英文公司保證信/承諾書(內容與保信相同,(必須打:Commitment letter) 2份,前往目的需詳述。
【除了正面要蓋上台灣公司大小章之外,背面需另蓋上台灣公司 大小章,並註明台灣公司名稱,保人姓名與職稱 【以英文繕打】,保人需簽名】
8、對方廠商資料
【英文公司名稱丶地址丶電話,若邀請函已提供英文版本,第8項應備資料則不需再提供】
9、另提供申請人職稱及聯絡手機號碼
10、申請表附表2份
【須自行填寫,並蓋上公司大章與申請人小章】
11、.訂房紀錄
*阿爾及利亞A.P.C.機構全名 Assemblees Populaires Communales
*簽證效期為一個月,但有兩種狀況說明:
一、將依照訂位記錄的出發日期,為簽證效期的起始日(入境日期不得修改,回程日期,建議預訂比原來的回程日更久,只要提供訂位記錄即可)。
二、若送件日到回國日(依訂位記錄所顯示的回程日期),在一個月內辦事處有可能會依照送件日為簽證起始日,開始的一個月效期。
以上,都將依辦事處的回覆為準。
*資料將隨領事館變動,辦理時務必再次確認應備資料、費用、工作天數*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入境需知
1、入境證照查驗規範及應注意事項:除檢查護照及簽證外無其他特殊規定。
2、行李通關規範及應注意事項:依照國際標準(行李通關之國際標準為不可攜帶刀械、槍技、爆裂物類、毒品、盜版光碟等多項物品,詳細項目可參考我國財政部關稅局規定)。
《撤件費用》
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