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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 機關辦理天數:5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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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資料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1、汶萊簽證表格
【※請使用藍筆,需用英文大寫工整書寫,需正反面印一張(正反面影印,不可分成二張),表格請保持乾淨,使用籃筆書寫,表格簽名嚴格要求同護照簽名】
2、護照正本+清楚彩色影本
【有效期必需至少7個月以上,且內頁需有完整乾淨空白頁,至少七頁以上;簽名欄需本人簽名,不可有塗改的痕跡】
3、中華民國身份證清楚彩色影本
【14歲以下未領有身分證者,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
4、6個月內二吋彩色白底照片2張
【背面書寫姓名,規格如下:頭頂到下巴距離需介於3.2公分至3.6公分之間,需露耳朵、眉毛,不可露齒、不可配戴粗框眼鏡】
5、有效來回機票或訂位紀錄
【若是搭車進入汶萊,需英文行程表詳細說明】
6、父母同意書雙方簽名正本+戶籍謄本影本
【18歲以下,父母雙方都不同行需附上父母同意書及三個月內開立之戶籍謄本影本,記事不可省略】
7、邀請函或已確認之旅館訂房證明
承辦單位
地址:台臺北市民生東路3段129號11樓1102室(環球商業大樓)
電話:02-2712-3767 / 傳真:02-2506-3721
上班時間:上午09:00-下午15:30
送件時間:上午09:00-上午12:00
領件時間:下午14:30-下午15:30
《 2024年度休假日期 》
【一、二月】01/01-01/02 元旦、02/08-02/14 農曆春節、02/28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三、四月】04/04-04/05 兒童節&清明節
【五、六月】06/10 端午節
【七、八月】07/11 哈芝節、07/15 汶萊蘇丹誕辰、08/10 回曆新年
【九、十月】09/17 中秋節、10/10 台灣國慶日
【十一、十二月】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汶萊政府予我國人落地簽證待遇期限不得超過14天,並以另紙簽證(Affidavit)或入境聲明表格(Declaration Form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s)簽章方式辦理;相關實施細節如下:
a、需持6個月以上有效護照。
b、需有14天內返回臺灣之機票。
c、於汶萊停留期間之財力證明(信用卡)。
d、不得更改入境目的,特別係轉為工作目的。
e、汶萊移民局可依該國移民法拒絕任何不適人員入境。
f、申請時需繳交20元汶幣及2張2吋照片。
2、由陸路關口進入要先辦好簽證。
3、本人不在台灣無法辦理簽證。
《撤件費用》
送件後撤件者(例如:重辦撤件、不准件而撤件、補件撤件或其他個人因素撤件),酌收手續費新台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