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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 機關辦理天數:12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30天
訂購資訊
應備資料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1、護照正本【效期需六個月以上,且護照持照人欄位需簽名】
2、半年內二吋彩色白底近照3張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台灣公司英文保證信正本--保信格式範本
【請用公司信紙繕打,信紙上要有公司名稱丶地址丶電話丶EMAIL,抬頭需註明TO: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 VISA SECTION HONG KONG;保證信內容需有申請人姓名丶護照號碼丶職稱丶訪問事由丶抵達與離開孟加拉的日期
丶公司負責人姓名、職稱及負責人簽名、台灣公司的網址、需蓋公司大小章】
5、孟加拉邀請函影本--孟加拉邀函格式範本
【抬頭需註明 TO: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 VISA SECTION HONG KONG;邀請
函內容需有申請人英文姓名丶護照號碼丶職位丶訪問事由(限定Business Meeting)丶訪問地址丶孟加拉邀請人與申請人的關係丶抵達與離開孟加拉的日期丶在孟加拉的住宿
地址及會議地址丶邀請方聯絡人的EMAIL丶簽名丶職稱丶邀請方的公司名稱丶網址丶住址及電話丶需蓋公司章及停留孟加拉費用(I, Stand guarantee for her/his all the expense in Bangladesin we shall extend her/ his full support)。】
6、英文版訂位紀錄
7、申請人手機及孟加拉主要人的手機
7、訂房單
【如在孟加拉住在酒店,才需附上。】
*應備資料、費用、工作天數將隨各國領事館變動恕不另行通知,辦理時務必再次確認
承辦單位
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26號華潤大廈
電話:+852 2827 4278
傳真:+852 2827 1916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孟加拉實施外匯管制,入境攜帶外幣總值超過5000美元之外幣者,需向海關申報。另武器、毒品及保育類動植物相關產品禁止攜入。
2、送件之前請先詢問放假日。
《撤件費用》
送件後撤件者(例如:重辦撤件、不准件而撤件、補件撤件或其他個人因素撤件),恕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