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擇商品
- 填寫資料
- 成立訂單
商品資訊
- 機關辦理天數:3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90天
訂購資訊
應備資料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1、簽證申請表格1張
【表格內容請以英文填寫】
2、護照正本
【需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護照內頁夾或釘任何的紙張或簽證請拆除,不能留釘書針在護照內頁,且需有可不連續一頁空白頁(正反兩面算一頁)】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依原比例剪下釘於申請表左上角,14歲以下沒有身分證申請者,可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者半年內戶籍謄本正本】
4、半年內二吋彩色白底照片1張
【背面書寫姓名,規格如下:頭頂到下巴距離需介於3.2公分至3.6公分之間,需露耳朵、眉毛,不可露齒、不可配戴粗框眼鏡】
《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應備資料》
● 大學以下者,須附:
1、泰國教育部核准入學公文正本
2、泰國學校需抬頭指定給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以確認該生之入學資格信函請註明申請留學簽證類別 信函正本 (一個月內有效)
3、泰國學校執照影本(經有權力之主管簽名蓋機構正章)
4、台灣學校的保證信正本需抬頭指定給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一個月內有效)
5、台灣學校執照影本(經有權力之主管簽名蓋機構正章)
● 大學以上者,須附:
1、泰國學校需抬頭指定給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以確認該學生之入學資格信函請註明申請留學簽證類別 信函正本(一個月內有效)
2、泰國學校執照影本(經有權力之主管簽名蓋機構正章)
3、台灣學校的保證信正本需抬頭指定給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一個月內有效)
4、台灣學校執照影本(經有權力之主管簽名蓋機構正章)
● 申請就讀泰國私人的機構或組織的特別學習課程(例如: 語言、潛水、泰拳、電腦、美容…之課程)之留學簽證,須本人親辦。
請參考簽證處網站 :留學簽證詳細內容
承辦單位
台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三段206號
電話:02-2773-1100 / 傳真:02-2740-3300
上班時間:上午09:00-下午17:00 / 送件時間:上午09:00-上午11:30 / 領件時間:下午16:00-下午17:00
《2024年度休假日期》
【一、二月】01/01-01/02 元旦、02/08-02/14 農曆春節、02/28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三、四月】04/05 清明節、04/15 送干節
【五、六月】05/06 補拉瑪十世王加冕紀念日、06/03蘇提達王后華誕、06/10 端午節
【七、八月】07/29 補拉瑪十世王華誕、08/12 泰國母親節
【九、十月】09/17 中秋節、10/10 台灣國慶日、10/14 補九世王升遐紀念日
【十一、十二月】12/05、泰國父親節、12/27 休假、12/31 新年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表格上須完整以英文填寫
a、請依照身分證背面填寫出生地(城市)
b、手機電話
c、職業(職稱)
d、緊急聯絡電話(如未成年須填監護人電話)
e、泰國住處(飯店名稱及地址)
2、送件時請再確認是否有臨時休假日。
3、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人倘同持有中、泰兩國護照,出入境時請注意。
4、簽證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
5、所繳之簽證費一概不退費,無論核發簽證與否。
6、簽證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簽證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7、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簽證有效期(自申請日算起)是指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而停留期限由海關決定。
8、已使用過的簽證紙,請勿撕下或撕毀,否則會被拒發簽證。
《撤件費用》
恕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