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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實體簽證
由移民官決定效期
- 機關辦理天數:3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由相關單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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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資料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一般個人文件】
1、文件認證申請表
2、所需認證的文件正本(文件需先翻譯為英文)
【因辦事處需留底故要辦理認證的文件正本需多一份,皆需先至地方法院公證處(需有鋼印)或民間公證人公證後(需有鋼印),再至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完成正本文件證明驗證才可申請】
3、申請人的護照正本+影本 或 身分證正本+影本一份
【請在證件影印本上簽名或蓋章】
1、文件認證申請表
2、所需認證的文件正本(文件需先翻譯為英文)
【因辦事處需留底故要辦理認證的文件正本需多一份,皆需先至地方法院公證處(需有鋼印)或民間公證人公證後(需有鋼印),再至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完成正本文件證明驗證才可申請】】
3、公司變更登記表或公司執照或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需再影本上蓋公司大小章】
4、負責人的護照正本+影本 或 身分證正本+影本一份
【請在證件影印本上簽名或蓋章】
5、如需認證自由銷售證明,需附產品目錄
6、公司或單位委託書一份 【範本】
承辦單位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台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三段206號
電話:02-2773-1100 / 傳真:02-2740-3300
上班時間:上午09:00-下午17:00 / 送件時間:上午09:00-上午11:30 / 領件時間:下午16:00-下午17:00
台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三段206號
電話:02-2773-1100 / 傳真:02-2740-3300
上班時間:上午09:00-下午17:00 / 送件時間:上午09:00-上午11:30 / 領件時間:下午16:00-下午17:00
《2025年度休假日期》
【一、二月】1/1元旦、01/27-02/02 農曆春節、02/28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三、四月】04/14 送干節
【五、六月】05/05 補拉瑪十世王加冕紀念日、05/12 佛誕節、06/03 皇后誕辰節
【七、八月】07/28 補拉瑪十世王華誕、08/12 泰國母親節
【九、十月】10/10 台灣國慶日、10/13 普密蓬・阿杜德國王陛下紀念日
【十一、十二月】12/05、國王拉瑪九世誕辰、12/31 新年
備註
《撤件費用》
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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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須知與明細
金額明細
【泰國簽證】泰國-文件認證
$800 x 1
$800
幣別:新台幣
總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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