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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 機關辦理天數:4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59天
訂購資訊
應備資料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1、簽證申請表格 菲律賓新表格-範本 2、護照正本+影本(護照影本請用A4空白紙單獨列印,勿裁切) 3、居留證正本+正反面影本(影本請用A4空白紙單獨列印,勿裁切) 4、英文版正確的來回訂位記錄或電子機票 5、英文版訂房證明(在菲停留日期完整訂房) 6、在職證明正本(近一個月內) 7、公司開立薪資證明(近六個月內) 8、在職名片 9、台灣配偶護照影本 或 身分證影本 + 台灣配偶在職名片+台灣配偶財力證明(刷至最新)【申請人者為家庭主婦才需提供】 10、大陸地區-社會保險證明卡 正本+影本
【表格內容請以英文填寫,不須提供照片,2023/01/01起,請使用新表格送件】
【效期需六個月以上(離開菲律賓日算起)】
【效期需六個月以上(離開菲律賓日算起)】
【停留天數不得超過59天。】
★注意:
15歲以下孩子需要父或母的護照及簽證同送(不能單獨送件,都須辦理紙本實體簽證)
*如父母雙方都同行者,送件時請告知,要同父親或母親一起送件
*如同行者父或母已有簽證,送件時需附上父或母的護照正本+影本及有效紙本實體簽證正本+影本
*如父或母一方為外國人,需附相關證明例:戶籍謄本需英文版或者居留證正本,需與外國護照姓名資料,必須能看出子女與父母之證明
*如父或母一方為菲律賓人時,需附上菲律賓護照正本+影本與居留證正本+影本
*如父母離婚
(1)監護權為共同監護,需另一方家長的授權同意書 或 申請人之正確的來回機票
(2)監護權不在與孩子出國的家長上,需另一方擁有監護權家長的授權同意書
★若15歲以下孩子未與父母雙方同行者,請先做好WEG菲律賓認證才可送件。
承辦單位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55,57號2樓
電話:02-2658-8825 / 傳真:02-2658-8867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9樓
電話:07-3985935 / 傳真:07-3985929
送件時間
星期一~星期四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 / 星期五 上午09:00-11:30
領件時間
星期一~星期四 上午10:00-12:00 ,下午13:30-17:00 / 星期五 上午10:00-12:00
《2025年度休假日期》
【一、二月】1/1元旦、01/27-02/02 農曆春節、02/28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三、四月】04/03-04/04 兒童節&清明節、04/09 菲律賓英勇節、04/17-04/18 復活節
【五、六月】05/01 勞動節、05/12-05/13 菲律賓總統大選、05/30 端午節、06/12 菲律賓獨立紀念日
【七、八月】08/25 菲律賓英雄節
【九、十月】10/06 中秋節、10/10 國慶日
【十一、十二月】12/25 聖誕節、12/30 黎蕯紀念日、12/31 元旦連假
※ 備註:菲國常常會臨時休假,送件時請再確認是否有臨時休假日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申請人申請簽證時必需在台灣。
2、正式簽證是單次簽證,效期三個月,入境菲律賓後從入境那天算起 (可)在菲律賓停留長達59天 。
3、菲律賓不承認雙重國籍,只能持1本護照進出菲律賓。
4、年滿80歲以上,建議客人攜帶英文醫生證明(內容需載明其健康狀況且適宜搭機旅行)。
5、菲律賓簽證處每星期五下午不收件、不領件。
《撤件費用》
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