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資訊

JP日本簽證日本-持台灣護照辦理日本簽證【長期停留】 
實體簽證
由簽證官決定效期
  • 機關辦理天數:9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由相關單位核定

訂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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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資料

可受理辦理之居住地為:台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宜蘭、花蓮、南投、金門、連江。
高雄事務所辦理居住地為: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澎湖,應備資料丶辦件天數丶價格有所不同,辦理前請先確認。


※依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核發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1、簽證申請書一份《中文版 英文版
    【申請人需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表格請勿使用擦擦筆書寫】

2、護照正本+影本(如有舊護照也請一併提出)
    【效期需六個月以上,且護照簽名欄要簽名】

3、二吋彩色白底6個月內近照一張
    【同護照規格、脫帽,請貼於申請書上】

4、身分證正本+影本

5、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正本及正面+反面影本
    【自發行日起算,若已超過3個月者,必需再提交擔保責任者所開立之說明文書(申立書)】

6、委任書-旅行社代送件需附上
      【非本人親自送件(包含旅行社代送)務必由申請者親自填寫委任書,表格底下簽名處需與護照簽名一致,並填上表格右上方的日期(請寫西元年),不可空白或塗改或他人代填寫,代理人 (Proxy)部分請填寫
姓名:東南旅行社,電話:02-25678111,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0號,與委任人的關係:指定東南旅行社代辦】

7、入出境證明正本(近2年內紀錄)
    【※旅行社代送須提供,需於送件日前,一週內日期申請。】
* 如需代辦入出境證明需另外付費。

* 如需代辦入出境證明需另外付費。
※ 所有文件請務必以A4大小紙張提出,單面列印,請勿裝訂。
※ 以上為簽證申請之必備文件,受理申請時,如有必要有可能追加要求其他文件。
※ 依規定,申請或領證時,需確認簽證申請人在台灣。

承辦單位

日本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 臺北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
電話:02-2713-8000 / 傳真:02-2713-0975
上班時間:上午09:00-下午17:00
送領件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 16:00
★星期五下午不受理簽證申請,僅受理領證業務

《 2024年度休假日期 》

【十一、十二月】11/04 文化節、12/30 年末休假、12/31 新年

※【12月簽證停止收件日 可能會提早,送件前請再詢問】

《 2025年度休假日期 》

【一、二月】01/01-01/03 元旦、01/27-01/31 農曆春節、02/28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三、四月】03/20 春分、04/03-04/04 兒童節&清明節

【五、六月】05/30 端午節

【七、八月】

【九、十月】09/15 敬老節、10/06 中秋節、10/10 台灣國慶日

【十一、十二月】11/24 勤勞感謝節補假、12/29 年末休假、12/31 新年

※【12月簽證停止收件日 可能會提早,送件前請再詢問】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依規定,申請或領證時,需確認簽證申請人在台灣。

2、簽證為入境日本時的必備要件之一,但即使取得簽證也不保證一定可以入境日本。

3、簽證申請之必要文件因赴日目的而異,受理申請時因審查之必要,除網站登載之文件外,有可能追加要求其他文件,敬請理解。

4、因審查需要或補加資料等因素有可能延後發給簽證,敬請把握充裕時間申請。

5、受理簽證申請後,審查結果亦有可能不發給簽證,對於審查之基準,不發給之理由等,恕無法回答,敬請諒解。

《撤件費用》

送件後撤件者(例如:重辦撤件、不准件而撤件、補件撤件或其他個人因素撤件),酌收手續費新台幣200元。

訂購須知與明細

金額明細
日本簽證日本-持台灣護照辦理日本簽證【長期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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