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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 機關辦理天數:1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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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資料
承辦單位
《2022年度休假日期》
【一、二月】01/01 元旦、02/01-02/03 農曆春節
【三、四月】04/05 清明節、04/15-04/16 耶穌受難節、04/18 復活節
【五、六月】05/02 勞動節補假、05/09 佛誕補假、06/03 端午節
【七、八月】07/01 香港特別行政區紀念日
【九、十月】09/12 中秋節補假、10/01 國慶日、10/04 重陽節
【十一、十二月】12/26-12/27 聖誕節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的台灣華籍居民,即可使用這項網上服務預辦入境登記來港旅遊:
(a) (i) 在台灣出生;或
(ii) 在台灣以外地區出生但曾以台灣居民身份來港;及
(b) 並無持有由台灣當局以外機關簽發的任何旅行證件(《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及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
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證除外)。記人在預辦入境登記及在香港特區辦理入境檢查手續時,均需持有可用以返回台灣的旅行證
件(護照),而該證件的有效期需不少於六個月。
2、入資料時注意事項:
a、護照上有「英文別名」,包含護照內頁,在入資料中的「中、英文別名」務必要打上去;護照沒有英文別名,請勿打上去,一切資料都依護照資料
為準,若沒有依護照上資料入資料,航空公司有權拒絕旅客登機,請務必特別注意。
b、英文姓名格式,請務必按照其格式打(姓, 名-名)LI, MEI-LING 請勿漏〈 - 〉。
c、認證個人識別問題均選擇─最喜愛到哪裡旅遊? 回答:香港,以便提供查詢檢視確認使用。
d、如登記人提供的資料不正確或與回台旅行證件上的資料不相符,可導致登記無效及 / 或被拒絕進入香港特區。
e、在輸入所需資料後,電腦系統會自動處理有關登記,會即時獲悉結果。
3、香港預辦入境登記申請後,如發現資料不正確或與護照上的資料不相符,需先發MAIL或致電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協助修改後,
才能重新申請。電郵:enquiry@immd.gov.hk 電話:(852) 2824 6111
4、若成功登記,登記人需使用A4尺寸的白色空白紙張自行列印由電腦系統編制的「台灣居民預辦入境登記通知書」(該通知書)。
登記人需核對該通知書上所載的資料,以確定所輸入的資料均屬真實及正確,並與回台旅行證件上的資料相符,然後在該通知書
上簽署。如登記人為十六歲以下兒童,則需由該兒童的父親或母親或合法監護人核對資料及簽署。
5、從未去過香港且出生地為大陸各省縣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馬祖)、福建省持有台灣護照的旅客,請持台胞證入港(但仍
需受《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的出入境管制規定所規限。在辦理入境檢查手續時,登記人需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需持
有可用以返回台灣的有效旅行證件、續程或回程安排的證明、足夠的旅費,以及來港的真正目的並無可疑,才可獲准入境。身份特殊者
請勿使用此方式,例:民運人士、政府高層人員等)。
6、預辦入境登記的有效期為兩個月,如你符合下述的一般入境規定,可獲准以訪客身份進入香港特區兩次,每次逗留最多30天。
7、當登記已過期或已使用該項登記入境兩次,才可以辦理新的登記。
《申請後一律不退費》
8、查詢登記:可透過這項網上服務的「有效登記查詢」功能,查詢登記是否仍然有效及仍可使用的次數。
《未核准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