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資訊

VI越南簽證越南-觀光15天內不含保險(照機票日期)單次落地簽(費用包含觀光落地簽公文、越南當地接機人員接機辦證服務、落地簽證費及快速通關) 
落地簽證
15效期
  • 機關辦理天數:6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由相關單位核定

訂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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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資料

《申請公文所需資料》

1、中華民國護照電子檔
    【護照效期需有六個月以上】

2、來回機票電子檔( 機票要有航班號碼)
【簽證效期日-依照辦理時提供的機票日期為主,越南停留不可超過15天,不得更改】

3、旅客資料表
【請提供文字檔】

《出發至當地,事前應準備資料》
依審核公文上飛機,到機場落地櫃台辦理簽證(無須再付任何費用)

1、護照正本

2、審核公文【影本,彩色或黑白皆可,以清晰為主】

3、2吋照片兩張

4、入境單(請參考入境單範本填寫)

承辦單位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5號3樓
電話:02-2516-6626

《 2024年度休假日期 》

【一、二月】01/01元旦、02/08-02/14 農曆春節、02/28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三、四月】04/18 雄王節、04/04-04/05 兒童節&清明節、04/29-04/30 勞動節

【五、六月】05/01 勞動節、06/10 端午節、

【七、八月】08/19 越南公安節

【九、十月】09/02、09/03 越南國慶日、09/17 中秋節、10/10 台灣國慶日

【十一、十二月】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需於早上10點 前送件,當日才算工作日。

2、進入越南日期一定要正確(為簽證生效日期),不可在簽證生效日期之前入境, 且需在簽證有效期限之前離開,
      下證後因個人因素更改日期則須另外付費。【例如:10/2入越,簽證從10/2開始生效,10/1之前無法使用該簽證。】

3、2015年7月1日起,十四歲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相關規定:
      持非越南護照十四歲以下之旅客,必須與父母、法定監護人或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
      A.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旅客須先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申辦相關手續。
      B.如果旅客沒有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是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時:
            (a).12歲以下的旅客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UM服務。
            (b).12歲以上到14歲的旅客則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YP服務

4、宗教工作(和尚、尼姑)者,無法辦理越簽。

5、簽證處偶有退補件之通知,工作天數須重新計算,建議您預留較寬裕的辦件時間,以免耽誤出國日期。
     休假日依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為準,若該處有臨時休假,恕無法及時通知。建議您申辦前查看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以免影響出國事宜。

6、依審核公文上飛機,到當地直接辦理簽證(無須再付任何費用)。

《撤件費用》

送件後撤件者(例如:重辦撤件、不准件而撤件、補件撤件或其他個人因素撤件),酌收手續費新台幣200元。

訂購須知與明細

金額明細
越南簽證越南-觀光15天內不含保險(照機票日期)單次落地簽(費用包含觀光落地簽公文、越南當地接機人員接機辦證服務、落地簽證費及快速通關)
$2,800 x 1
$2,800
幣別:新台幣
總計$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