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資訊

VI越南簽證越南-觀光 30天 單次(不含保險) 
實體簽證
30效期
  • 機關辦理天數:7個工作天(代辦約再加4個工作天且不含假日)
  • 可停留天數:由相關單位核定

訂購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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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資料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1、申請人中華民國護照掃描電子檔
    【護照效期需有六個月以上】

2、2吋彩色白底照片電子檔(JPG)

3、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掃描電子檔

4、旅客基本資料表
    【請提供文字檔】
※ 若有趕件需求,請洽負責業務

※備註:
1.入境越南,海關可能會要求檢查保險,出國前建議投保covid19醫療保險
2.持外國其它國護照辦理越簽需自行詢問辦理
3. 若有趕件需求,請洽負責業務

承辦單位

《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 》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5號3樓
電話:02-2516-6626

《 2024年度休假日期 》

【一、二月】01/01元旦、02/08-02/14 農曆春節、02/28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三、四月】04/18 雄王節、04/04-04/05 兒童節&清明節、04/29-04/30 勞動節

【五、六月】05/01 勞動節、06/10 端午節、

【七、八月】08/19 越南公安節

【九、十月】09/02越南國慶日、09/17 中秋節、10/10 台灣國慶日

【十一、十二月】

備註

《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需於下午3點前送件,當日才算工作日。

2、進入越南日期一定要正確(為簽證生效日期),不可在簽證生效日期之前入境, 且需在簽證有效期限之前離開,
      送件後則無法更動日期。

3、2015年7月1日起,十四歲以下的旅客入境越南相關規定:
      持非越南護照十四歲以下之旅客,必須與父母、法定監護人或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
      A.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旅客須先至越南駐台辦事處申辦相關手續。
      B.如果旅客沒有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是經法定監護人授權之保護人一起入境越南時:
            (a).12歲以下的旅客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UM服務。
            (b).12歲以上到14歲的旅客則必須向航空公司申請YP服務

4、宗教工作(和尚、尼姑)者,送件前請先詢問。

5、簽證處偶有退補件之通知,工作天數須重新計算,建議您預留較寬裕的辦件時間,以免耽誤出國日期。
     休假日依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為準,若該處有臨時休假,恕無法及時通知。建議您申辦前查看各國簽證辦事處公告,以免影響出國事宜。

6、送件前請先確認是否可辦理(五年多次簽證)。

《撤件費用》

送件後撤件者,不能退費

訂購須知與明細

金額明細
越南簽證越南-觀光 30天 單次(不含保險)
$3,100 x 1
$3,100
幣別:新台幣
總計$3,100